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比较,雇佣关系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法律关系,而劳务关系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听从雇主的支配和指挥,而劳务人与定作人之间则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雇佣关系是定期支付报酬,劳务关系则多为按劳动成果结算。
1、雇佣关系是一种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法律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的法律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劳务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成果的一种手段。
2、在完成工作时,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听从雇主的支配和指挥,而劳务人与定作人之间则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劳务人须独立地完成工作任务。
3、雇员在从事雇主分配的任务时通常使用雇主提供的工具或设备,自己并不准备工具设施。而劳务人由于是独立完成定作人交办的事务,所以一般都使用自己的工具设备。
4、雇佣关系是定期支付报酬,劳务关系则多为按劳动成果结算。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基于合同的法律关系,雇员在雇主的指挥、监督和管理下提供劳动,雇主向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而劳务关系则是一种非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基于口头或书面约定,一方提供一定的服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法律关系。因此,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雇主是否对雇员进行劳动管理。
总的来说,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有着明显的区别,无论是从法律关系、工作方式、报酬支付方式还是工作成果的完成方式上都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些区别也决定了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在法律上的不同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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