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仍然不听取意见,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单位不可无故调岗,辞职情况下可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辞职。当工作岗位与签订的岗位不符合,属于合同的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但是合同的变更,应该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如果劳动者对此变更不同意,完全有理由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仍然不听取意见,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
一、降低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1、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将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用人单位为了日后一劳永逸,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乙方不得拒绝,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此种行为实质上也是不可取的。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29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降薪的权利,还是以调岗为由,均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决定降薪,否则劳动者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克扣的工资的。
二、公司是否有强制调岗权
公司一般没有强制调岗权。岗位变动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经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行使调岗权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调岗;
2、根据规定调岗。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等;
3、按照约定调岗。但是约定的指向应当明确,如在什么情况下进行何种调动。如果约定的指向不够明确,企业必须承担较重的举证义务,说明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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