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在遭受劳动争议后,依法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权依法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则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另外,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当事人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权依法申请仲裁。若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 请 劳 动 仲 裁 的 期 限 是 多 久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超过1年没有提出仲裁申请,将无法再进行仲裁。
然而,如果劳动仲裁案件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特别程序,申请仲裁的期限则为45日。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申请延长仲裁时效。
在劳动仲裁中,如果仲裁庭裁决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庭裁决确认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权依法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超过1年没有提出仲裁申请,将无法再进行仲裁。但如果劳动仲裁案件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特别程序,申请仲裁的期限则为45日。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申请延长仲裁时效。在劳动仲裁中,如果仲裁庭裁决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庭裁决确认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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