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6-10 17:57:46 9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发布日期】2008-5-27【作者】【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8年5月13日至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组织检查组,对云南省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检查,并对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云南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将地下管线告知、验收、移交等制度纳入行政管理环节

为了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云南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两书一证制度”(即建设工程在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前,要与城建档案馆签订“工程档案移交保证书”;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馆要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颁发“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档案移交后,由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档案合格证是办理工程备案和房屋产权证的依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室2008年3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主城区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工程审批、竣工验收和档案汇交管理工作;昆明市规划局2006年制定了《昆明市综合管网竣工测绘档案技术规定》;楚雄州将出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细则》,已上报州法制局立项。这些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接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住宅小区(工业厂区)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建立完整、系统的小区综合管线信息

为了管好住宅小区(工业厂区)地下管线档案,昆明市城建档案馆设立了市政工程档案管理科,配备了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地下管线档案,尤其是住宅小区(工业厂区)地下管线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工程开工前,城建档案馆即明确告知建设单位要对小区地下管线进行竣工测量,并明确要求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小区地下管线档案。管线覆土前,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依照统一的测绘软件及技术标准进行跟踪测量。工程竣工后,由城建档案馆、测绘单位及产权单位一起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城建档案馆及时将竣工测量资料接收进馆。

昆明市城建档案馆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开发了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软件,将所有小区地下管线数据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及时补充新建小区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建立了全市完整、系统的小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经过多年的努力,昆明市城建档案馆形成了收集、接收小区管线档案的畅通渠道,建立了全市小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使小区地下管线档案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系统

昆明市政府2007年安排了3000万元专项经费,对主城区250平方公里内的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探测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排水管线的普查工作,整个普查探测和建档工作预计到明年底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信息的数字化管理,结合全市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昆明市规划局已开展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系统开发工作已进入第一阶段。系统建设将以规划局、探测办、城建档案馆、各产权单位为子系统,建立全市的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网络。

个旧市为了摸清地下管网情况,从1999年7月开始,到2001年6月,历时三年,完成了全市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并由城建档案馆建立了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在全市建立了各部门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移交与报送纳入了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审批程序,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和集中管理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目前,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系统正在向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以实现对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和综合查询服务。

(四)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建设成效显著,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取得进展

为加强管理中小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云南省各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大力推进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云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6号)明确规定:省内设市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有条件的县城,都应成立城建档案馆(室),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专人管理城建档案。云南省现有16个地级市(自治州),129个县(市、区),目前已有80个市县建立了城建档案馆(室)。一些地级市(州)狠抓所属市县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城建档案工作网络,工作成效显著。如曲靖市下辖9个市县均建立了城建档案馆(室),其中6个市县建立了城建档案馆,3个市县建立了城建档案室,全市每年召开一次城建档案工作会议,举办若干次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经过多年的努力,曲靖市建立了一个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建设系统专业管理部门、下属各市县城建档案馆(室)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为全市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个旧市积极探索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其下辖的9个乡镇(区)均设有村镇建设办公室,有专职村镇建设助理员。市建设局每年都与各乡镇签订“村镇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其中要求“按城建档案的规定建立起档案管理制度,要有规范的城建档案管理制度及必要的硬件设施,文件资料分类整理存放,有完善的文件目录”。城建档案馆积极主动地与村镇建设科联系,在建设局的大力支持下,形成了“建设工程联系单制度”,凡是村镇建设项目,必须到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否则不发放有关许可证。为接收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竣工资料,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还经常深入到村镇建设有关单位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从2001年至今,个旧市城建档案馆共接收1243卷村镇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为今后提供利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一些地市在建全城建档案执法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经验

为切实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能,昆明、曲靖、昭通、个旧等市成立了“城建档案监察大队(中队)”,并受市建设局的委托,对违反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进行执法监察。

个旧市1999年成立了建设信息中心,与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多年来,个旧市城建档案馆(信息中心)以强化全市建设系统信息工作,实现信息工作的系统化、网络化、办公自动化为目标,积极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重点进行了信息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为保障城建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和城建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对云南省的工作建议

(一)各地城建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16个地级市(州)中还有6个没有建立城建档案馆(室)。建议省建设厅督促这些地级市(州)于2008年内将城建档案馆(室)尽快建立起来。

(二)建议省建设厅进一步督促各市、州、县城建档案馆(室)建立健全地下管线档案工作,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云南省在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本地区地下管线档案、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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