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工伤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赔偿。”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遭受的伤害不承担过错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员工损害赔偿案件大量存在。劳动者赔偿损失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过错责任。这是因为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完成工作,用人单位是受益人,用人单位在获利的同时要承担风险。这一规定符合民法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的权利,是其劳动保护权利的自然延伸。劳动者享有的劳动保护权是宪法赋予的,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劳动者的平等保护。基于劳动保护的用人单位赔偿责任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责任没有区别。我国劳动法确立了工伤事故赔偿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劳动者,劳动者有同样的权利接受劳动保护,不能因就业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这就意味着损害将由劳动者承担,这与劳动者的经济地位不符。因为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如果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将不利于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让劳动者在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不现实的。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伤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也可以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本身的重大过失造成的伤害可以减轻雇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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