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教育机构离职可以有竞业限制。私人教育机构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离职后具有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间私人教育机构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未支付的劳动者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私人教育机构怎么办理
私人教育机构的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办学申请报告,写清指导思想、宗旨、形式、地点、招收对象、收费标准、专业名称、经费投入、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
2、准备举办者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资格原件、复印件或公民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举办者要具有本市户口以及健康证明;
3、拟任校长的资格证明,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健康证明;
4、发展规划、拟定教材样本复印件、注册资金证明、拟聘教师学历、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健康证明;
5、具法律效力的自有或租借期不少于二年的租借设备、场地房屋契约,备齐材料去教育部门申请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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