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赔偿:工作不干了直接走了,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工资?
时间:2023-07-06 15:00:21 39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以索要工资,但如果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工作中直接走人不干了,因此不干了,用人单位不仅应当一次性结清工资,而且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工作中直接走人不干了,是违法解除合同。

没签合同不干了有工资吗

没签合同,不干了有工资。如果不给工资,做法如下: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

(2)证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1、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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