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旷工直接不干了当月工资怎么发放
对于员工旷工不来,工资应该扣除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多久工资不发是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在一个月结束之后的三十天内仍未结算工资就算拖欠工资。
单位需要在三十天内结算工资,超过的则算拖欠工资。一个月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按期、或不足额支付皆算拖欠工资。若遇到节假日,则需要在提前的最后一天工作日支付。例外情况是,如果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确实资金困难,可合理延后。
三、绩效工资属于工资吗
绩效工资属于工资。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由四部份组成: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下列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其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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