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法律规定: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二、临时工工资标准是什么
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3、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4、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5、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6、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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