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时间规定,根据每个公司的规定来确定,试用期满,继续用工即已经转正。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各类人员用工形式被打破,没有全民职工与集体职工之分,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视为已经转正。
一、劳务派遣工能否转正?
2014年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正式实行,因滥用劳务派遣而引发的“临时工”泛滥现象将被遏制。在“派遣工不得超过各单位用工总量10%”的高压线下,大量被派遣劳动者会被辞退,还是会顺利转正,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呢?
除了不得超过10%红线,新规的很多细化条款也让人充满期待。比如新规对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原则”进行了明确界定,而且设置了一些程序性要求,比如在确定辅助性岗位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正因为如此,很多劳务派遣工欢欣鼓舞,认为转正的春天即将来到。
那么用工单位又是怎么想的呢?近年来劳务派遣在一些地方泛滥,主要是因为它扮演了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的角色。在一些企业,早些年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待遇的问题突出,最近两年虽有所缓解,但未根本消除。举例说,比如有的企业规定派遣工的实得工资、休假天数等与正式工一样,但隐性待遇却有差别,正式工有“五险一金”,而派遣工只有“三险一金”,而且缴费基数偏低。大量派遣工转正后,企业肯定会担心用工成本上升。
二、临时工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的吗
临时工有五险一金。《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因此,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
全文8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