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调岗降薪合理吗
怀孕期间调岗降薪不合理,且不合法。单位不能因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是如果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可以调至职工能适应的岗位,但要与职工协商达成一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怀孕公司倒闭生育津贴怎么办
怀孕公司倒闭生育津贴应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是在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与公司没有关系;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过程,可先行登记,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怀孕单位开除有赔偿吗
怀孕单位开除有赔偿,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没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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