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六十岁是否还能签订劳动合同
时间:2023-03-12 16:42:11 1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超过六十岁的劳动者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如果年满60岁,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劳动者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此不可以签订。在劳动者超过六十岁的时候,用人单位只可以跟劳动者签订就业协议或者聘用协议。

一、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含义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它的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正式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签订的主体不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签订。

3、主体身份不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4、有效期限不同:三方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根据双方的约定为准。

二、辞职提前一个月?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正式员工辞职的,一般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能够依法承担劳动合同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还必须年满18周岁。2、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政治上和人身上的依附关系,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愿望,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违反以上条件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三、关于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吗

关于临时工是有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要雇佣劳动者的话,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约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试用期条款的。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雇佣临时工作人员从事劳动。

在法律意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中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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