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时,首先要明确几个判断标准:
一、合同是否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地下车库的产权,如有约定,则按以下标准判断;
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已计入业主共用面积,则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已包含地下车库面积;
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归所有业主所有。如果地下车库不计入共享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是否是人防工程改造车库?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人防工程可以在和平时期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国家统一使用战争状态,同时规定谁投资?
谁受益的原则,此时如果地下车库是人贩子工程改造的车库,在和平时期,开发商有权利使用自己投资建造的车库。
四、地下车库建设成本是否已纳入整个商品房建设成本。当开发商未将地下车库建设成本纳入商品房建设成本时,其产权属于开发商,否则属于所有业主。
因此,在判断地下车位产权归属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地下车库是不可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应按政府规定承担建设地下车库的义务;
地下车库不能为公众谋取私利,而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如果开发商擅自出售,出租此类车库应该是违法的;比如地下车库属于可以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地下车库属于相对独立的建筑,可以独立使用,不会失去使用价值。所以,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没有计入共享面积,那么投资建设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就享有车库的所有权;
利用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库应遵循谁投资的原则。
谁受益的原则,在和平时期,投资者开发商享有使用、转让、租赁等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同时对地下车库承担维修保护义务。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
归开发商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
归业主的部分:如果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或面积分摊到了社区的开发成本或销售面积中去了,则这些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归政府:作为一个小区的开发建设,需要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在区人防办。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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