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发了工资不退回违法。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特征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工资多发了不还什么罪
1、如果是用工单位疏忽大意错误导致多发了钱,多发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及时返还用工单位。如果拒不返还的,如果该多发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可能涉嫌侵占罪,有可能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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