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早已不是什么新闻。社会更多的应是提供帮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他们。
案例:28日,农民工岳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自己与二十多名工友两月共计22.9万元的工资被拖欠。
岳先生说,今年3月份,包工头龙彪与岳先生在内的20多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每月25日申报工作量,次月10日前付款。岳先生在内的20多名工人一直等到5月份工程结束,依然没拿到工钱。期间,为了稳定工人情绪,龙彪支付了7万多元的生活费,而工人们两月的工钱却一直拖着,共拖欠22.9万元”。
岳先生拿着合同和工资单去找龙彪,却始终联系不上。随后,岳先生到昆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昆区劳动监察大队李文飞副队长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他们立即向包钢建安公司发出《责令整改书》,要求该公司作出整改,但是建安公司一直没有给予回应。
记者联系到包钢建安公司工程部赵部长,他说:“我们已经将工程款全部付清,工人现在已经离开工地,至于其他的事情就不太清楚了”。岳先生向记者说:“正是因为龙彪挂靠在建安六分公司名下,我才与他签的合同,建安公司必须赔偿。”
对此,记者咨询了包头市字仁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进行了关于拖欠工资法律咨询,他表示:“如果岳先生能够提供有关证据证明龙彪确实挂靠在包钢建安公司名下,那么该公司就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在记者的联系下,岳先生向包头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决定走法律程序,起诉包钢建安公司,要回工钱。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已派出律师专门负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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