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徐朝晖)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2010年市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061元,比上一年的26293元增长了10.5%。
据市统计局2010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及市区私营经济单位劳动情况统计,市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29061元,市区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20765元。
2010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有三个看点:第一,2010年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30650元,比市区高出1589元;第二,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和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差距仍然较大,2010年两者仍有1/3左右的差距;第三,2009年市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26293元,市区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18573元,2010年增幅分别为10.5%和11.8%,说明这一年来企业工资增幅快于全社会单位工资增幅,差距虽大但已有所缩小。
据悉,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主要用于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对照每位在岗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该数据仅是一个平均参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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