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8日,松山区哈拉道口的两位农民来赤峰市消协投诉称,种植的270亩高粮种子出苗只到两成,因是山坡地,已无法抢种,因此损失惨重,要求消费者协会给予保护。
消费者协会看此案种植的面积大,经济损失严重,立即将经营者找到消协进行调查。经营者承认为消费者提供的种子质量有问题,因此非常诚恳的接受了消费者协会的调解。
9日上午,在市消协的调解下,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6万。
案例点评:
该案是一起赔偿数额较大的涉农投诉案件,能在1天的时间内得到顺利调解,其原因有三个方面。其一是经营者能诚恳的承担错误,积极的配合消协调解,使本案调查少了许多的周折,因此减少了消费者的投诉成本;其二是消费者对出现争议非常理智,在与经营者达不到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能立即找到消协寻求保护,而且在调解过程中对经营者出现的过错也给予理解;其三是市消协办事人员工作积极负责,调解方法得当,促进了本案在短时间内调解成功,因此化解了双方矛盾,及时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近年农民投诉种子质量问题的案件大量上升,每年的4―6月成了农民投诉农资问题的热点。因此,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当发现种植的作物发苗率低或种植的作物与同类作物相比有明显差异时,一定要查找原因。如果是种子问题,要找经营者交涉或到相关部门投诉,通过法律来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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