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的,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社保局缴纳,其拒绝缴纳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监察,仍然无法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已经无法补缴的可以折现给劳动者。
一、公司当月社保未交怎么办
入职后一个月内为员工购买社保,如果不购买社保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既然没有缴,那么该缴的肯定不能放过,补上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因此首先可以向单位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你可以以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的数额,一般来说是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
3、就未缴纳社保而导致的损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因工伤、失业、生育而引发的相关纠纷,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后果予以赔偿。也就是如果你生病了,失业了,或者遇到工伤,由于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而没法报销、享受补贴等,这些损失可以去仲裁,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企业来承担。
二、原单位欠社保新公司不能交怎么办
欠费如果不缴清,新单位没办法办理该员工的参保。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社保是可以补交的,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给社保部门,社保部门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各自的比例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三、公司不签用工协议有何风险
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要按应得失业保险待遇的2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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