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2、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符合领取条件的女职工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为13:00-16:30)
办理时限及费用: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费用:不收费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
办理材料:
1、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2、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生名章和医院公章)及复印件
3、医保卡
办理地点: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经办工伤、生育、照护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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