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抗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案情:某甲在A公司工作,用工之日至今满3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现问: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是否有时效抗辩?
可以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算不算正常发放的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支付双倍工资,假如你干满1年,依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仅限于11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且该双倍工资是包含了已经发给你的那一倍,用人单位只需要额外支付你同样数额的工资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则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劳动局)进行申诉,如果依然得不到解决,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意,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你工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算不算正常发放的的简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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