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以社会化维权、社区化服务和社团化操作的方式,加强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础与能力建设,完善调解机制,形成协商、和解、调解、仲裁等相衔接的多渠道解决途径,实现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的格局,可以把各类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劳动仲裁法是什么意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其内容包括:劳动争议类型;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举证责任;劳动争议处理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仲裁员条件;其他。
二、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全文9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