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收入不是工资,不计入经济补偿金。
承包收入包括经营成本、承包期间的留利等,是经营性收入,因经营风险而具有不确定性。而工资等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代价,计入企业的经营成本,和企业的经营风险无关。因此,承包经营收入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同的,不等同工资性收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作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一、有责底薪没有完成任务有工资吗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用合同形式约定违法内容。该公司以合同中约定为由,坚持扣发职工郭某的工资也是不能成立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承包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同样要执行这一规定。因此双方约定的这种合同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
二、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
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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