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购买房产主要包括满足税费缴纳条件、已婚以及限制购买一套房三个条件。第一个是购房者已婚;第二个条件是属于家庭购房,这点和第一个限制条件是相对应的,家庭在沪无房,且只可以买一套;第三点是三年内至少缴纳了两年的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并提供证明已经足年足额缴纳了。
外地人在上海购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1、在上海市范围内家庭名下无任何住宅类房屋且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
2、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无法提供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外地户籍成年单身,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外地未成年人限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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