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工资执行步骤是先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再向银行或者用人单位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最后对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工资进行扣除。
一、欠债不还一套房要被执行吗
欠债不还一套房子不一定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子且没有其他财产可执行时,该房屋无法执行,因为需要保证欠款人及其家人的生存。
二、法院怎么执行担保人
债务有生效判决确认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刑事犯罪,则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仅限于个人财产,不会牵涉父母、子女等。还有,强制执行以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为底线,譬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没有可以执行的财物,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条件执行后再恢复执行。
三、对被执行人的收入如何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被执行人的收入是被执行人的生活来源,关系到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切身利益,因此,人民法院在决定扣留、提取收入时;
应当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生活必需费用,不能因执行使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发生困难。这是由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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