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步骤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审查立案,当地法院在接到原告申请执行数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会审查该份申请执行数是否合理妥当。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人民法院准备对被告人实行强制执行。
4、人民法院对未履行被告人实行强制执行。在实行强制执行当中执法人员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的证件和执行的根据;在法院对被告人执行结束后,应当对申请执行人有书面情况的通知。
法院强制执行常见的方法有查询并冻结以及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和信用社等机构调取有关被申请人在该单位存款情况。
行政强制执行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需要在最晚六个月的时间之内提起并执行。对于行机关部门给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如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不能擅自的不予执行,否则行政机关有权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诉讼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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