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孔女士应聘到一家网吧做收银员,刚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后时隔几小时,工商执法人员便登门拜访。“经工商部门认定,那是一家黑网吧,于是执法人员进来没收电脑和营业款。我的1200元工资正好和营业款放在同一个抽屉里,也被一并没收。”孔女士反映说,工商查黑网吧她很支持,但一个月挣个千把块钱不容易,她真的很想要回自己的工资。
市民
工资被执法人员没收了
今年3月,孔女士在小区里看到了一则网吧招聘工作人员的启事,双方经过协商,对方愿意每月支付1200工资聘用她。从3月10日起,孔女士开始去新年小区的这家网吧上班。
4月14日,不知不觉孔女士已工作一个月了。“当天一早,老板就来过一趟,拿走了之前的营业款,只留下约200块钱零钱,同时支付了我的工资,是十二张100元大钞,我顺手塞进了收银台下的抽屉。”
时隔几小时,大约是下午一两点钟,义城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网吧。
经检查执法人员确认那是一家黑网吧,并按规定没收黑网吧的电脑和营业款。
“除了放在抽屉一边的营业款,放在另一边的工资也被他们发现了,一共是1500多元,执法人员全部当成非法所得要没收。”
看到这一幕,孔女士后悔不迭地解释:“由于身上没口袋,我才把钱卷成一叠用皮筋扎上塞进烟盒,顺手塞进收银台下的抽屉。”孔女士赶紧和执法人员说明情况,并要求返还自己的工资1200元,但是被拒绝了。
工商所
查获非法所得已上交
孟先生是孔女士当时工作的那家网吧的老板,“她以前确实在网吧干,值白班,主要负责一些收银工作。”孟先生说,在网吧被查获的当天上午,他早上去拿走了之前的营业款,留下两三百元零钱,并将工资支付给了孔女士,是十二张百元大钞。但是被孔女士保管在什么地方,自己就不得而知了。
义城工商所的一位贾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在4月份,他们在新年小区端掉了一个黑网吧。
按照规定,黑网吧所有营业所得属于非法所得,应当没收。当时在网吧的收银台里找到了一些现金。
虽然员工声称是自己的工资,但是拿不出来证据,“更何况是在收银台里找到钱的,并不是从人员身上搜出来的。”
贾姓负责人强调工商人员执法过程中的所有程序都是合法的,当时让网吧老板来签字确认时,对方并没有提出异议。目前该案已结,所收获的款项已经上交国库。
律师
执法人员做法并无不妥
孔女士说,自己也要打工,不能老往工商所跑,所以事情才一直耽搁到今天,可是真的很想要回自己赚来的辛苦钱。
记者就此咨询了**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苏*飞律师,他解释说,本案中工商局没收黑网吧营业所得的做法并无不妥。
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的黑网吧,工商局有权依法取缔这些网吧,没收非法所得。由于“工资款”被混放在收银柜里,工商局有理由认为这些“工资款”是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如果孔女士想要回自己的1200元工资,最好能提供一些其他证据,证明她当天拿到工资,并将钱放进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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