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变更和续签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的续签,即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1。续签合同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所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变更期限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单位续签合同时,应当续签合同。如果个人不同意且未能达成一致,则原合同的履行将终止,且该单位不得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双方未能就合同期限的变更达成一致,则原合同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期满。如果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想续签合同而不签署,原合同将被终止,单位将不支付经济补偿。合同期满,单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必须续签,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到期前变更,即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变更。续签合同就是再签一份合同,至少是第二份合同。将来,可能需要在第二份合同之后签订一份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的变更不仅符合双方对期限的约定,而且不受合同数量的限制,因为原合同仍然有效,在合同期限变更后继续履行。如果是派遣合同,则不受多个合同的限制。合同原则上可以续签,续签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合同期限的变更不受两年以上期限的限制。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变更合同期限。无论合同续签或变更,均不设试用期。因为《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续签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协议可以维持或高于原协议。如果合同期限发生变化,原合同将继续履行,原劳动报酬协议将保持不变并继续履行。续签合同的法律风险较大,变更合同期限的法律风险相对较小,但两者的经济责任相同。无论本单位采用上述哪种方式处理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姓名、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住所,雇主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工人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地点(五)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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