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该情形下,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已经存在拖欠工资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您因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还未出现拖欠工资等情形,您仅仅是因担心被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知识:遭遇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建议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够证实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或有能力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取证。人力社保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发有关法律文书责令雇主支付劳动报酬后,若其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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