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物权所有权的原因:
1、因法律行为消灭,是指因民事主体意思表达而消灭物权的情形。其方式包括放弃、合同和撤销权的行使;
2、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消灭。其主要方包括:标的物消灭,此时应根据社会观念判断标的物是否消灭。因法定期限的完成而消灭,如抵押权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混合,即同一物体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属于一人。
物权所有权转移的条件
(一)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
(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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