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体性
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在量上的总和,而是一个浑然一体的权利,不能在内容或时间上加以分割。
由此所有权才可以派生出他物权,即他物权系从所有权上新创设而取得,而非从所有权中分割取得。
2、本源性
所有权是他物权之母,经济越发达,所有权产生出他物权的情况就越多。
3、弹力性
所有权虽受他物权的限制,但他物权一旦消灭,所有权即恢复其圆满状态,因此所有权犹如弹簧,可因承受负担或负担的消除而伸缩。
4、永久性
所有权无存在期限的限制,可永久存续,因此为无期限物权,此与他物权及债权均有不同。
5、社会性
为社会公益之需,所有权在现代社会中应受法律的限制,由此使所有权呈现较强的社会化色彩。
专利所有权问题
被许可人一定得注意,许可的标的专利到底是属于什么人或法人的很多国外的企业用不同的主体申请专利,这给专利许可造成了很大混淆。所以在接受许可是被许可人一定要检查许可人的权属证书,可能的话要将该证书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免得在接受授权后被第三人起诉。如果发现专利许可人并不拥有该项专利,或者并不拥有其授权的专利组合中的某项专利的所有权,那被授权人一定得要求许可人提供其有权进行专利分许可的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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