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义上区别: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商标所有权,又称商标占有权、商标专用权,是工业产权中的一种类型,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使用权包含在所有权之中。
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区别
使用权和处分权有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内容不同。使用权重在使用,获得其使用价值;而处分权是对财产的最终处置,包括财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
2、权属不同。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人行使;而处分权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
3、法律效果不同。使用权不改变权利归属;而处分权得行使会导致物权易主或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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