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器械能否个人买卖
从法律上讲,经营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分一类,二类,三类)都需要经过药监局的审批,一般需要成立公司才可以,而且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30万(这是北京的要求),也可以挂靠在别的正规医疗器械公司,靠自己的呢能力发展.但是最终是要走上正规的。
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问题是否会导致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一)如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确系存在《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理的危险,产品违反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违反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生产商与医疗机构应就此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属于生产者的责任,而医疗机构赔偿的,该机构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二)如果患方受损害的原因系因其未按照医嘱配合治疗,如没有进行适当的锻炼或没有按时服用而导致医用产品的效用未能正常发挥时,应由患方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三)如果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由于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未验明产品合格标识或未检查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报告书,而对患者使用了缺陷医用产品,造成了损害后果,此时的赔偿责任应由医方承担。
(四)关于因医用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由医疗机构进行举证。
三、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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