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外来人口子女读书政策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检查指导,规范管理服务,力促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的解决。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近48.7万名农民工子女到校就读,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的11.3%。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为40万人,占农民工子女总数的82.2%。
二、历史沿革
福建省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切实抓好。
2001年,福建省政府就强调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统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之后,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切实落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相关政策。
2004年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要求农民工输入地要以就读公办学校为主,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去年以来,省教育厅又先后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解决农民工问题有关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今年4月,福建省教育厅在晋江市召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动员和部署。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政策保障。福州市政府批转了市教委、市劳动局《关于福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暂行办法》,对持有合法就业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要求在福州市就读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安排入学,对被市以上政府评为“优秀外来工青年”等荣誉称号和经济特殊困难的外来工子女实行优惠。厦门市制定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有关的就学、办学管理与督导分别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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