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劳动岗位进行合理变更,但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不能随意降职降薪、不能有惩罚侮辱性质,调岗后劳动者能够胜任等等。其中关于工作地点的调整应在一定的地域内,因此法院判定调岗不具有合理性,公司以劳动者拒绝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能得到支持。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二、公司是否有权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
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公司没有权利辞退员工。
(一)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类容。
(二)协商不成有以下解决办法: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三)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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