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回避制度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二、回避的决定权限:(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二)仲裁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三)仲裁员及其他人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决定。三、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参阅文件:《云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1994年1月17日政府令第9号)《云南省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程序规范(试行)》(2002年9月5日云劳社[2002]112号)...查看原文
2仲裁制度的原则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独立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体表现在:①仲裁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②仲裁机构的设置以按地域设置为原则,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之分,没有隶属关系。③仲裁委员会、仲裁协会与仲裁庭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仲裁庭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不受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的干预;④法院必须依法对仲裁活动行使监督权,仲裁并不附属于审判,仲裁机构也不附属于法院。3、合法、公平原则仲裁法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查看原文
3劳动仲裁制度的作用
劳动仲裁的作用包括:1、劳动仲裁有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关系的纠纷必须经过仲裁才可以提起诉讼;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辞退、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方面发生争议时,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劳动仲裁需要材料包括: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二、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包括: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有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关系的纠纷必须经过仲裁才可以提起诉讼。一、申请仲...查看原文
4重新仲裁制度的定位
重新仲裁是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后果之一,而允许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无疑是对仲裁裁决终局性的挑战。因此,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普遍观点是不赞同赋予当事人就裁决向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理由是,这不仅违反通行的法律政策,而且与仲裁的契约性质和当事人在法院管辖范围外解决争议的目的也不相符。各国立法对裁决的终局性是普遍承认的,但均不愿意放弃对裁决的司法审查权,只是在赋予法院司法审查权的范围上有所不同而已。一般说来,多数国家只允许法院对仲裁程序问题进行司法审查,而不同意法院对裁决实体问题的司法审查。在国际商事仲裁中适度的司法监督是必要的。因此,如何在实现仲裁充分自治的同时,又能消除司法干预产生的不利影响,就不仅是一种善良的期望,更是司法实践的切实需要。而撤销仲裁诉讼作为司法监督的一种形式,其意义已在前面论述。重新仲裁作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司法监督制度的一部分,其理论前提是合理的。设立重新仲裁制度的宗旨是为了给仲裁庭提供纠正自身失误和裁决瑕疵的机会,减少裁决被撤销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原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意愿的实现。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机关给予了仲裁的司法支持,同时也反映了解决纠纷时注重公正...查看原文
5仲裁管辖制度的实施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管辖制度劳动争议裁管辖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方便当事人其实就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看原文
6仲裁制度的法律分析
关键词:仲裁;意思自治;摘要:仲裁作为一种社会冲突解决机制的存在不是人为确定的,而是社会纠纷解决需求和仲裁制度内部结构合理性的合力。仲裁制度的出现并不是由人的意志所转移的。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仲裁是一种社会冲突解决机制,是法外纠纷解决最制度化的形式。一般认为,仲裁源于商人的发明和创造。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冲突或争端就一直存在。纠纷和矛盾与人类息息相关。它反映了人的个性与人的社会性之间的内在矛盾。不管人们怎样回避矛盾,矛盾仍然存在,;无论社会学家和法学家如何建立起一道防线来防止争端,争端仍然会发生。活生生的人类社会是一个纠纷不断的社会,人类历史是一部纠纷和纠纷解决的历史。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由于人们对冲突的解决有着不同的观念和社会要求,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也不尽相同。在人类社会开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实施的是自助救济,即当人们受到他人侵害时,他们往往通过自己的力量迫使对方停止侵害或屈服。然而,当这种最原始、最简单的纠纷解决方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当这种自助救济方式开始日益违背社会主流道德时,统治者通过法律禁止自助救济,并逐步建立公力救济的纠纷解决模式,而诉讼则成为这...查看原文
7仲裁制度的基本条款
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指当事人自愿原则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在这一原则中必须要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员和仲裁机构;(2)独立原则:指仲裁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及个人的干预;(3)合法、公平原则:指仲裁基于法律及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并且仲裁是一裁终局。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仲裁是一种最为重要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解决医疗纠纷方式的局限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规定的三种方式:医疗单位与病员及其家属自行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人民法院处理。这三种方式对于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作用,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1、协商和解的方式不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单位愿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原因之一是宁愿花钱买平安,以减少万一败诉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之二是减轻善后工作的难度等。患者一方则为了...查看原文
8仲裁制度中司法监督的限度
仲裁制度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与司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处理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和司法审查权的关系,涉及到仲裁的独立性与效率、公平的平衡问题。所谓仲裁,是指在国家法律认可或规定的范围内,双方当事人把他们的纠纷,合意交由他们所选择的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协议、合同等,在核定事实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对纠纷作出裁决的活动。从制度设计本身来看,仲裁包括合同因素和司法因素。一方面,各国普遍接受各项仲裁及仲裁权的原则,其行使来自当事人的授权;另一方面,司法因素体现在对仲裁权的行使和实现过程的支持和监督。一、仲裁制度需要有限的司法监督仲裁作为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第一,民间性--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其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第二,自愿性??仲裁活动的启动、继续和终结均依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方式。第三,独立性??仲裁的裁决活动独立于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由仲裁庭独立进行。第四,终局性??仲裁意味着当事人放弃诉讼而选择仲裁。笔者认为,仲裁当中的司法监督应当限于仲裁活动的进行是否依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这种活动...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