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的777家企业将被约谈
在今年的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就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要完善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内涵是,要求各类企业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说要以最低的工资标准作为职工的基本工资。人保部将根据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涨情况、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等情况,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希望企业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地提高职工工资,取得双赢。
北京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重点对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企业等5类企业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北京市总工会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类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情况的摸查力度。
上季度,北京市各级工会对企业职工的收入进行了摸查,涉及建会企业4万余家,涵盖职工264.3万余人。经排查发现,需要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5类企业一共有1598家,涉及职工7.2万余人。
这1598家企业中,按照今年元旦开始规定的北京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160元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有777家,其中区县所属中小企业所占比例比较高。这些企业多是在发放地板工资,也就是,将最低工资直接作为员工的基本工资,涉及职工多属于新招用工和劳务派遣工,以及在保洁、保安等岗位。目前,北京市总工会将对这些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启动协商谈判程序。
另外,在排查中,还有12家企业月工资没有达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涉及职工528人,工会已与人力社保部门联手,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
全文6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