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介绍了几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因非过失性原因辞退员工、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以及其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对于每种情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下是几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因非过失性原因辞退员工;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以及其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 劳 动 法 】 哪 些 情 况 下 劳 动 者 能 获 得 补 偿 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金:
1. 非因工负伤: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其供养亲属抚恤金。
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的医疗补助费,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发给相当于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的疾病救济费。
3. 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安排劳动者工作或者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非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当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况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非过失性原因辞退员工、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以及其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在非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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