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2倒计时了,2013还远吗?很多劳动者其实工资满一年的都有带薪年休假,劳动者们知道吗?你们都休年假了吗?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日前微博提醒,没休年假的员工可得到日工资收入的300%的报酬。你的年休假休完了没?没休的如何能领到三倍工资?一时间,“年休假”成了深圳最热门的网络话题之一。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提醒,称“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则“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虽然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政策似乎提供了“要么得熊掌要么得鱼”的可能,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也是莫大的好事。针对该项政策中提到的“日工资”,不少网友疑惑,以计件工资或绩效工资为主的工作,该如何计算日工资。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论员工的工资是以计件工资还是绩效工资为主,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以平均月工资为前提:(前12个月的工资总和-加班工资)/12=平均月工资,再由平均月工资除以系数21.75,得出“日工资”。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定职场人每年可带薪休假5至15天。如果劳动者没修年休假的,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的工作人员建议,如果企业既不允许员工休年假,又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员工可以到企业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是到劳动监察大队寻求支持。“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企业进行调查的难度会比较大,也有在主动调查,但效果没有员工反映举报的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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