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对设区市的初步鉴定结论不满意的,是否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雇主无法申请第三次评估。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金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履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管辖区工伤认定部门可以对劳动关系进行正式审查,但不能认为申请材料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部门可以调查核实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将其反映在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中。对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以事实不清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劳动关系纠纷已经仲裁的,应当以仲裁为依据进行工伤认定;当事人在工伤认定中不申请仲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经受理后,暂停工伤认定,裁决后恢复认定程序;当事人被告知后不申请仲裁的,可以委托仲裁机构出具意见。此后,当事人不得以存在劳动关系为由申请仲裁,也不得对仲裁机构的意见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方不申请仲裁,不影响工伤认定程序。劳动关系仲裁不是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
能否启动劳动仲裁?劳动者受伤但不做工伤鉴定,或者不能做工伤鉴定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你自己的情况,你能否提起劳动仲裁还不是很清楚。如果您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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