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在餐厅遭熟人下药事件:很难被定为强奸未遂
7月4日,男子赵某约小雪在深圳市福田区某自助餐厅内见面,因二人已认识四年,所以双方要约见面时小雪并未拒绝。但在自助餐厅内用餐期间,乘小雪离桌去取饮料时,自助餐厅店员告知小雪并提醒她赵某乘其不在时,将一包白色粉末倒进了小雪的水杯中并急忙用手指搅动了一下。随后,店员以帮忙续杯为由将小雪的水杯收走,并收到后厨作为证据保留。
事后,小雪在微博平台公布了事件的经过,也收到了来自赵某的道歉和赵某主动提出的赔偿请求,小雪表示不会接受赵某的道歉。
相关方面的律师表示,赵某下药行为属实的话,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未遂)。根据律师分析,赵某下药已经进入着手阶段,会产生社会危害性,只是因为店员的发现而未遂。所以赵某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对于可能涉嫌的具体罪名,譬如是否强奸(以及可能的强制猥亵、抢劫等),还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第一需看赵某的供述,下药的目的是为了什么;第二还要看赵某是否还有开房等其他准备作案的行为。但赵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性侵案,尚待公安的调查取证认定。他表示,如果证据不足,对下药行为只能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意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予以处罚。小雪也可以要求赵某赔偿侵权损失,主要是精神伤害的损失。
二、强奸罪未遂怎么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以及当事人情节的恶劣程度了。
三、强奸罪未遂能判缓刑吗?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强奸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如果暂停刑罚的执行,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的制度。
对于是否能判缓刑要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分析,比如被告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及原因、所采用的手段、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等等因素,如果能判到3年以下,是有判缓刑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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