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倒闭后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原则上在劳动合同中是不能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因此,在一般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对员工有约束力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解除而致使用人单位产生损失的,则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包括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和以及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按约办理,以及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最后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但是在特殊的劳动关系中,即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书,还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的,出现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这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产生专项培训费用的,但违约金不得超出培训费用总和,根据服务期限和实际的服务期限来确定违约金。
二、破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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