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虽然劳动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但并不是没有劳动合同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这是民事法律诉讼中最大的区别,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但劳动者仍需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基本证据,如工作服、名片等。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起诉胜诉后还能重新起诉吗
劳动仲裁,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因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被仲裁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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