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有哪几个?
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有以下五个:
(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三)平等自愿。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四)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五)诚实信用。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
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规定是多久?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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