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主要思想是强调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及培训,并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同时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也是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措施。总之,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确保其健康和安全。
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
一、在上岗前进行培训。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人工进行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及培训。
二、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三、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四、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在劳动中应受到特殊保护,不得从事繁重、有毒、有害等劳动。同时,对于从事劳动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义务协助未成年人接受劳动教育,并保障未成年人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却不容乐观。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非法雇佣未成年人从事高强度、高风险的劳动。此外,一些未成年人在劳动中由于年龄小、经验少等原因,容易受到侵害,例如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劳动环境差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要求其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在劳动中的保护措施,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劳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其在劳动中受到侵害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不容乐观。我国政府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未成年人的劳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是重要的措施,但实施情况不容乐观。一些用人单位忽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非法雇佣未成年人从事高强度、高风险的劳动。此外,一些未成年人在劳动中受到侵害,例如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劳动环境差等。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劳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问题,政府和企业也应该加大对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的投入和监管力度。
《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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