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事故伤害,且事故伤害导致身体受到损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期间或因工外出期间骨折也可认定为工伤。但若系受害人故意所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作规定,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且事故伤害导致其身体受到损伤,则可以认定为工伤。此外,如果是在上下班期间或者是因工外出期间骨折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是受害人故意为之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素 材 : 如 何 避 免 因 工 伤 认 定 为 故 意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各种疾病和意外伤害等。对于工伤的认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而,有些人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从而影响到工伤认定结果。
为了避免因工伤认定为故意,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严格履行工伤认定程序,确保所有工伤都得到认真调查和认定;
2. 重点关注对职工权益有影响的工伤认定结果,一旦发现有误,及时进行纠正;
3. 加强员工工伤预防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工伤发生;
4. 建立健全的工伤认定审核制度,规范工伤认定程序,避免因审核不严而导致的误判。
总之,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遵守工伤认定相关规定,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公正、公平。
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遵守工伤认定相关规定,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公正、公平。同时,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严格履行工伤认定程序,确保所有工伤都得到认真调查和认定;重点关注对职工权益有影响的工伤认定结果,一旦发现有误,及时进行纠正;加强员工工伤预防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工伤发生;建立健全的工伤认定审核制度,规范工伤认定程序,避免因审核不严而导致的误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