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等因素,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二、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三、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工资的包括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的形式和水平。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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