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安排职工年假的,应当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不安排休假或者不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监察投诉。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但对于员工应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年假工资,包括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收入。
这些特殊情况年假安排的注意事项
1、职工虽然依法应当享受寒暑假,但因单位原因导致其实际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当年度带薪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2、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限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确定,一般各地都有相应的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不妨碍其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其停工留薪期超过带薪年休假时间为由剥夺其法定权利。
3、处于产假期间的女职工,其在享受产假待遇的同时,仍然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因其享受产假待遇而丧失。
4、职工享受了当年度带薪年休假后又出现了不应当享受当年度带薪年休假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将其当年度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扣除,而是应当从下一年度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相应的时间。
(责编:小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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