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的,每名儿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成年人或者儿童从事童工劳动,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向16岁以下的儿童介绍工作的,每名儿童处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罚款标准如下:(1)使用童工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具体的罚款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16岁以下儿童出具虚假证明的,处1500-3000元罚款,罚款在原罚款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三倍:
(1)多次使用童工(两次以上,下同)
(2)长期(三个月以上)使用或使用一次以上(三次以上,下同)童工
(3)多次或者一次介绍一名以上童工
(4)多次出具虚假童工证明
(1)行政处罚:《禁止使用童工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单位或者个人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介绍人处以5000元罚款;职业介绍所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就业许可证。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支付交通费,食宿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经济补偿:童工患病、受伤的,由用人单位负责送医,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补偿残疾童工和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赔偿数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三)刑事责任:拐骗、强迫童工,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残疾,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的有关规定:
违反劳动管理规定,雇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等危险环境中从事工作,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8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