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处罚工厂非法招收童工
1.对违反禁止童工规定的,罚款标准为:(1)利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的,每名儿童罚款600-1200元;(2)利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的,每名儿童罚款300-600元;(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成年或者未成年的子女从事童工劳动,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罚款。(4)为不满16周岁的子女介绍工作的,每名子女处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标准如下:(一)使用童工的单位,具体处罚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条例》(二)职业介绍所等单位为不满16周岁的儿童介绍工作的,对16岁以下儿童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1500-3000元的罚款(1)多次使用童工(两次以上,下同)的罚款(2)长期(三个月以上)使用或者使用一次以上(三个月以上)的罚款,以下同)童工
(3)多次或一次引进一名以上童工
(4)多次为童工出具虚假证明
第二,法律对未成年童工有什么特殊保护:
(1)就业年龄限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等单位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义务教育权利p>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不得歧视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二)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身体发育不成熟的未成年工不能适应特别繁重、危险的工作,对有毒有害工作的抵抗力较弱。根据《劳动法》规定,招用未成年工应当进行体检,并在就业后定期进行体检,以保证未成年工的正常发展,继续组织未成年工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未成年工普遍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夜班。对一些获准招收16岁以下见习生的特殊行业,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措施。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如1961年5月,劳动部在《教学工科学校学生学习、劳动和休息时间暂行规定》中指出,16岁以下学生从事生产实习的劳动时间,每学年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不得超过7小时,而第三学年每天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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