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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分公司签署是可以的。从公司法上讲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实质是一体的。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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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符合法律规定,但股东在公司任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其实给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为合法。一,用人单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三,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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